同行者约章制度
計劃類型
同行者约章
本約章是為回應公眾、業界及政府對本地漁農產品的來源、食品安全及市場認知度的期望及需要而制訂。本約章旨在配合「優鮮港品」計劃–生產者認證(下稱「認證」),為使用、銷售、加工、展示或推廣「優鮮港品」產品的同行者提供一套推廣制度及市場展示機制。
本約章亦期望推動本地漁農產品供應鏈各持份者建立更緊密的合作關係,鼓勵批發商、分銷商、零售商店、食物加工商、酒店及餐飲業界等同行者採用「優鮮港品」產品,並透過保存相關入貨、採購、加工、銷售、菜單、產品標示及推廣紀錄,提升本地漁農產品於市場上的透明度和認知度及「安全、優質、減碳」的品牌形象。
同時,本約章亦有助提升本地漁農產品的品牌價值、市場認受性及消費者信心,鼓勵更多同行者於其店舖、餐廳、酒店、加工場及其他銷售渠道中展示及推廣「優鮮港品」產品,從而支持本地漁農業的可持續發展。
然而,本約章並非旨在確定參與機構或同行者能否符合其他與食品業務、牌照、經營場所、產品銷售或其他相關法例要求及政府指引。
承諾事項
所有參與機構須承諾遵守以下各項:
承諾一:採購本地漁農產品
參與機構承諾於約章有效期內曾購買或使用來自「優鮮港品」生產者認證證書持有人所提供的漁農產品,並保存相關入貨紀錄或採購證明。
承諾二:真實準確的展示及推廣
參與機構承諾確保其產品標示、菜單、宣傳資料及其他對外資訊不會就本地漁農產品的來源、性質或成分作出失實、誤導或虛假的聲明。
承諾三:清晰標示本地漁農產品
參與機構承諾按其業務類型,以清晰方式向消費者展示本地漁農產品:
零售商、批發商及分銷商:清晰劃分本地產品區域;
食物加工場:如使用本地食材製成加工產品,在加工產品包裝上清晰標示本地食材成份;
餐廳及酒店:於菜單上清晰標示菜式所採⽤的本地⻝材。
承諾四:保存相關紀錄
參與機構承諾按《食物安全條例》(第612 章)要求保留其買賣紀錄,以便查閱。活水產或保質期為三個月或以下的食物須保留買賣紀錄三個月,而保質期超過三個月的食物則須保留買賣紀錄24個月。
承諾五:正確使用計劃標誌及推廣標貼
參與機構承諾按照《「優鮮港品」計劃標誌使用指引》使用計劃標誌及推廣標貼,並確保推廣標貼的展示方式不會令消費者誤以為所有產品均屬本地產品或來自「優鮮港品」生產者認證的生產者。
申請流程
填寫申請表格並提交相關文件
審核人員審核提交的資料
發出電子證書、計劃標誌及帶有二維碼的溯源標貼予參加者,讓消費者獲取資訊。
每年進行監察審核